第一章 总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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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第一条  本会名称全称为:“内蒙古软件行业会”。 英文译名为:“Inner Mongolia Autonomous  Region  bolt、are  Industry  Association”英文缩写:IMAR—SIV,以下简称“协会”。

    第二条  本会是由从事软件研究、开发、销售、技术服务、信息系统集成,以及开展信息服务等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地方性、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。   

    第三条  本会的宗旨是:促进软件企业、事业单位和个人之间的合作与交流;协助政府部门加强软件行业管理,在政府和行业组织、企事业单位之间发挥桥梁、纽带作用,推动我区软件产业的发展。

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,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,开展党的活动,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。

本会的所有活动和各项工作,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。

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自治区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。

    第五条  本会住所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1号院5号楼。